
两地职工工资增幅上限分别为16%、18%;两地均建议,亏损企业亦要有5%涨薪幅度
【《财经网》综合报道】近日,上海与南京两市分别公布了2008年对企业涨薪的指导意见。
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消息,在综合考虑上海市2008年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人工成本及2007年工资水平等情况的前提下,建议该市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平均指导线为11%,上线为16%,下线为5%。
这一11%的平均指导线比2007年高出2%,其16%的上线比去年增加4%,5%的下线比去年增加2%。
上海社保局又进而将这一指导意见细分: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盈利水平较高的,若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可参照平均指导线增长工资;上年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盈利水平一般的,若上年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可参照平均指导线增长工资;若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与去年的情况不同,此次指导意见明确表示,亏损的企业也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上海市社保局与上海市统计局于上月25日曾联合公布了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即200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2006年增长17.4%。同时宣布,自2008年4月1日起,将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960元。
据《现代快报》报道,同一时期,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亦公布了该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企业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2008年职工工资最高可涨18%,最少也要涨5%。
南京职工的平均工资在2007年为31905元,比上年增长12.2%。南京此次指导线分为三类,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12%,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8%,工资增长下限为5%。
其中,工资增长基准线是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增长工资的总体要求;工资增长预警线是对高工资、工资增长过快企业的控制线;工资增长下限是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
南京方面表示,由于以往有些企业对工资指导线当作“耳边风”,此次南京社保部门要求,企业在具体执行今年工资指导线时,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向工会、职代会报告,没有能力按规定给职工加薪的,获得工会、职代会同意后方可暂缓执行。
南京还推出一项具体的措施,即企业与南京市总工会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形式,要求企业在平等基础上签订合同的同时,还必须在工资性条款或工资协议中明确,企业本年度工资增长多少幅度。■
(《财经》记者 季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