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须减少10%,国资委将采用更严格考核体系
【《财经网》综合报道】4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到2010年,中央企业要实现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部分企业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新华网消息,李荣融在“中国—瑞典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上作出上述表态。他同时表示,2007年,我国石化、钢铁、发电等八大行业的中央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比2006年减少7.1%,二氧化硫排放减少18.7%,关停小火电机组1246万千瓦,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装置。
在国资委举办的网络访谈中,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表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因此,国资委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收集企业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基础数据,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刘南昌承认,由于部分企业存在选址错误、管理不足、设备老化等问题,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道路依然十分严峻。■
(《财经》实习记者 张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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