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香港将内幕交易列为刑事犯罪。这是香港证监会依此展开的首宗内幕交易刑事检控
【《财经》网综合报道】2月28日,香港证监会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控马汉扬等五名被告涉嫌犯内幕交易罪,一共包括12项罪状。
2003年,香港首次将内幕交易列为刑事犯罪,这也是香港证监会依此展开的首宗内幕交易刑事检控。
五名嫌疑人被指控在联洲珠宝(香港证券交易所前上市公司,交易代码926)私有化建议的公告向市场发布之前,进行联洲股份的交易。五名被告分别是马汉扬、卢钰华、马汉杰、曹建华和马俊濠。
证监会指控,马汉扬在2006年6月1日加入当时的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现称法国巴黎融资(亚太)有限公司)(BNP)担任副总裁,BNP当时参与就这宗交易向联洲提供意见。证监会称马氏在私有化建议公告前已经知情。
马汉扬被指控曾怂恿或促成卢钰华及马汉杰进行过联洲股份的交易。卢钰华、马汉杰、马俊濠及曹建华通过马汉扬与联洲的内部关系,获得关于私有化建议的消息后,进行联洲股份的交易。
证监会指控有关罪行在2006年6月1日至公布私有化建议前一天,即同年的7月6日期间发生。
案件的聆讯已押后至3月17日,以便律政司申请将此案移交区域法院审理。■
(《财经》记者 严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