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各级法院陆续受理了大量车贷纠纷案,暴露出一些金融机构在签订车贷合同时审核不严、管理不力等问题
【《财经》网综合报道】随着中国汽车年产销量的再创新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汽车贷款业务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其中潜藏的风险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中国银监会日前向辖内各金融机构发布了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各级法院陆续受理了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汽车贷款借款人及经销商的汽车贷款合同纠纷案,审理过程也暴露出了汽车贷款业务快速增长过程中产生的突出问题。
通知指出,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汽车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汽车贷款孕育较大风险。具体体现在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签订汽车贷款合同时审核不严、管理不力等方面。
基于此,银监会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要重视汽车贷款业务的管理,具体体现为:
通知强调,相关“空白汽车贷款合同必须由银行控制,严禁由经销商掌握”。银监会明文要求,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还款金额等重要事项,不准由经销商代替,从而避免合同将来产生诉讼争议。
通知还要求严格审查经销商担保能力。严禁经销商超能力担保,防范担保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时下落不明。银监会同时强调,对经销商的授信要严格按照公司业务程序办理,不得将其归入零售业务进行操作与管理。
通知指出,要加强贷前调查。重点审核借款人的信誉程度、收入证明、偿还能力的真实性。为保证贷前审查的准确性,要实行双人调查。 监管部门特别强调,必须要与借款人进行见面谈话,实地调查借款人真实居住地、核实贷款抵押真实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权、变现能力等情况。
为防止贷款被挪用,监管部门要求,一方面做好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另一方面还要确保借款人还款账户要由其本人持有效证件开立,避免经销商直接控制贷款,甚至挪作他用。在严格问责制方面,银监会此次明确规定,对“假车贷”较多、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分支机构,要停办相关业务。对授信工作不尽职等违规行为实施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财经》实习记者 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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