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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

《财经》记者 任波    [01-15 14:01]  

200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任务比上年增加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控制指标略有收紧

  【《财经》网专稿/记者 任波】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达的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具体目标任务,被简称为“105145”。
  相比于2007年,200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任务比上年增加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控制指标比上年略有收紧。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简称“95146”。
  “105145”载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2008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下称《计划》)。该文件还提出,要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促就业;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按照“105145”目标任务,编制本地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同时,劳动保障部还要求各地劳动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调控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对于完成任务所需资金,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认真测算落实政策需要的投入规模,并提请同级政府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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