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即将公布;听证会将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
【《财经》网综合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息称,参加手机漫游费调整听证会的五名消费者代表已经确定。
这五名消费者代表分别来自北京、辽宁、上海、湖北、四川,分别代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和西南地区。中国消费者协会解释称,之所以选择这五个省市,是考虑代表的地域分布,保证代表的广泛性。
在五名消费者代表中,男性四人,女性一人;汉族四人,少数民族一人;管理干部一人,大学教授一人,中学退休教师一人,律师一人,公司顾问一人。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35岁,平均年龄46岁。基本涵盖了以公务、商务为主出差产生漫游通话费用和以自费旅游、探亲为主产生漫游通话费用等几个方面消费者。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要求,听证会代表还将包括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
手机漫游通话费是指,移动电话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移动电话业务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收取手机漫游费已在全国实行十余年,消费者关于取消漫游费的呼声越来越高。
信息产业部在2007年中国电信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表示,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即是降低国内移动通信的漫游费。按照计划,2007年5月至7月信产部将征求各方意见并进行成本监审,2007年8月至11月研究各方意见并制定调整方案,2007年12月就将公布手机漫游费上限调整方案。
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2007年12月29日在发布听证会消息时称,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而这一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才会公布。
听证会将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财经》实习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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