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板:抢占亚洲创业板先机

本文来源于新闻动态  2007年12月14日 16:06
师法伦敦AIM的保荐人制度,快速的融资渠道以及宽松的收购、处置规定,给亚洲其他地区创业板带来直接竞争压力

师法伦敦AIM的保荐人制度,快速的融资渠道以及宽松的收购、处置规定,给亚洲其他地区创业板带来直接竞争压力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宋燕华】新加坡股票交易自动报价市场(SESDAQ)将于12月17日正式更名为凯利板(Catalist)。据悉,凯利板将师法伦敦创业板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下称“AIM”)的保荐人制度,快速的融资渠道以及宽松的收购、处置规定。业内分析,凯利板将对亚洲中小企业具有较强吸引力,并给其他地区创业板带来直接竞争压力。
  申请在凯利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没有任何财务指标和公司规模要求,上市程序将从现在的12-17周缩短至5-6周,股东人数要求则从原先的500名减少至200名,为中小企业快速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凯利板上市公司还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公司总资本的15%须由公众持有;董事会需设置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常驻新加坡;发行人在6个月内不得出售股权,战略投资者的限售期为1年等。目前已在SESDAQ市场挂牌的公司,将有两年的过渡期来适应新规则。
  此外,凯利板上市公司在再融资方面享有更多灵活性,只有当公司收购资产高于相关标准(比如净资产、利润、市值等)的75%,或可能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才需要股东会批准;处置资产时,也只有在出售超过资产总额50%,或可能导致发行人业务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才需股东会批准。
  而更为重要的是,凯利板在监管方面充分贯彻了市场化原则。企业能否上市以及上市后监管均由保荐人直接决定,新交所只是“退居二线”进行监督。企业上市后,保荐人负责督导公司遵守各项规定,并负责审阅其公开文件,当确定或怀疑公司有违规行为时,需及时通知新交所,新交所则保留对公司和保荐人的处罚权。
  新交所执行副总裁兼上市部主任黄良颖表示,相较于新交所主板,凯利板上市公司保荐人的责任更为重大,新交所将在40余家投行中进行一轮严格的筛选,并于2008年1月公布第一批凯利板保荐人名单。
  虽然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创业板早已有之,但相比NASDAQ和AIM,中小企业众多的亚洲地区却没有完善而活跃的创业板市场。据了解,东京证交所正准备与伦敦证交所合作成立一个效仿AIM模式、面向亚洲初创期企业的市场;中国大陆的创业板也有望于2008年问世——但显然,新交所已抢了先机。
  近年来,全球各地交易所对上市资源争夺日趋激烈,新交所内部人士向《财经》表示,他们的上市资源比较充足。近年来,新交所加大了市场推广力度,不再满足过去简单的新闻推广形式,而是和投行密切接触,从中获得拟上市公司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单独商谈。11月中旬以来,新交所已开始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一系列凯利板的宣传活动,广泛接触各地投资银行和拟上市企业。
  截至目前,在新交所上市的中国大陆企业已有132家,占其外国上市公司总数的半壁江山,其中95.17%为制造业企业。黄良颖表示,今后,新交所将加大力量吸引中国内地的高科技企业赴凯利板上市,近期,他们将重点接触北京中关村、天津、西安的一些高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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