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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新兴市场投资谨防经济犯罪

《财经》记者 宋燕华    [10-17 18:01]  
过去两年中,保险业和零售业遭受的经济欺诈行为最为严重,其次是政府和公共部门、金融服务业、汽车业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宋燕华】10月16日,普华永道发布《2007年度全球经济犯罪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尽管监管和控制措施得到加强,经济欺诈仍为全球各地企业面临的重大威胁。
  在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两年间,有43%的被调查公司表示曾遭遇过经济犯罪,平均直接经济损失达240万美元,较两年前增长近40%。除此以外,品牌形象、员工士气、公共关系、交易成本均会受到负面影响,更有近七成的公司表示欺诈行为直接影响公司股价。
  这项两年一次的调查共涉及全球40个国家的5400家公司,不包括中国内地本土公司,“但在1500名负责新兴市场的公司管理人员中,有530名负责中国业务,这些‘中国专家’是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 普华永道全球调查和鉴证服务主管Steven Skalak表示。
  经济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侵占资产、侵犯知识产权、贿赂和腐败、会计舞弊、洗钱等,其中侵占资产最为严重,约占所有犯罪形式的三分之一。
  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两年中,全球范围内没有哪个行业不存在欺诈行为。最为猖獗的是保险业和零售业,这些行业中有57%的公司遭受过欺诈行为;其次是政府和公共部门、金融服务业、汽车业,受灾面积分别为54%、46%和44%。
  多数欺诈行为源于公司内部。有26%的欺诈者位列高管层,43%在公司任职时间超过五年;其中85%为男性,年龄通常在31岁至50岁之间,半数以上拥有大学或以上学历。而公司规模与欺诈的猖獗程度成正比。有62%的规模在5000或以上人数的公司受到过欺诈行为的危害;员工人数小于200人的公司仅有32%是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对于欺诈行为的动机,有57%的欺诈者用金钱诱惑和贪欲来解释,并有84%的欺诈者归咎于自身不禁诱惑及未能意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性质。
  关于欺诈事件的侦察方法,从调查结果看,通过举报热线或其他检举方式发现的占43%;另有19%通过内部审计发现。“这表明透明的公司文化很重要,这会使员工识别出不当行为并加以举报。” Steven Skalak说。
  另外,Steven Skalak提醒,公司的重大结构变动可能为欺诈行为提供温床。比如收购、建立新企业、整合流程和信息技术系统、人事变动、与新客户和供应商打交道,以及与新的文化或国外接触都会增加欺诈行为产生的概率。
  报告显示,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俄罗斯和土耳其等七个新兴经济体在全球42亿美元的总经济损失中占到45%以上。在这些国家运营的公司因受到欺诈而蒙受的平均损失达510万美元,是发达国家公司所受损失的两倍多。
  接受调查的公司普遍认为,在新兴市场开展业务最担忧的问题是腐败、贿赂以及知识产权的盗用。在中国大陆地区工作的调查对象指出,腐败、贿赂以及知识产权盗用在中国的各类经济犯罪中占比50%,而且在中国解决此类问题所花费的成本是在香港的8倍。
  为此,Skalak提醒投资者,需要在新兴经济体开展经营的公司,应在投资之前就对如何应对欺诈和腐败有所了解;同时,在发达国家有效的控制措施在新兴市场却未必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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