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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决不能“弃乡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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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7月14日消息,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日前指出,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然有不同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但是都必须牢固树立为“三农” 服务的宗旨,决不能“弃乡进城”。 
  蒋定之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调研时强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求同不趋同”,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性商业银行。 
  他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阵地在“三农”,特色在 “三农”,竞争优势也在“三农”。要克服我国银行业同质同类化问题,力避低水平竞争、粗放式运营。在切实注重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打造特色品牌。 
  蒋定之指出,现阶段,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开展金融业务额小分散、经营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低,与商业化经营之间存在一定矛盾,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历史包袱很重,需要多方面有力的政策扶持。但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依靠不依赖”,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综合实力。 
  “外部政策扶持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靠健全内在机制,以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把自身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健全、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蒋定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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