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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监狱保护人”受贿案开庭

《财经》实习记者 陈中小路    [07-06 19:51]  

上海监狱局刑务部原部长王争鸣被控受贿近4万元;庭审中律师为王争鸣进行了“减轻量刑”的辩护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陈中小路】7月6日下午,上海市监狱局刑务部原部长王争鸣受贿案,在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王争鸣涉嫌受贿价值近4万元人民币。今年1月23日,上海纪委专案组对王争鸣实行“双规”,其被调查的原因据信是在周正毅服刑期间曾给予特殊照顾。
  《财经》记者从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士处获悉,王争鸣被控涉嫌受贿情节有二:一名叫周福平的男子代表周正毅家属,向王行贿2.5万港元现金,为其负担了前往澳门、香港旅游的机票,价值约5000元人民币,周还为王争鸣一次花费约2000元的家庭聚餐买单;此外,一名白姓女子为促成其公公保外就医,向王争鸣提供了一部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飞利浦手机、四张总价为2000元的购物券。
  据此前媒体报道,周正毅之妻毛玉萍去年4月在香港被控伪造文件骗取贷款,律师黄福鑫在庭审中提到,毛玉萍骗贷是为了帮助多年好友周福平偿还赌债。
  此前据上海市监狱系统人士称,王争鸣曾从周正毅处廉价买房一套,另外,在到香港“开会”商讨周正毅羁押期间优待方案时,收取周正毅代理人约2万至3万港元信息费。但这些情节此次未出现在检方对王争鸣的指控之中。
  庭审中,律师为王争鸣进行了“减轻量刑”的辩护,主要理由一是在王争鸣被纪委“双规”之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二是王已主动上缴全部受贿款项。
  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主要就上述受贿款项中价值5000元的机票钱和价值2000元的家庭聚餐费用是否属于受贿范围提出质疑。王争鸣本人在个人陈词时则并未多作申辩,仅称“希望法院公平审判”。
  现年48岁的王争鸣曾任上海市监狱局监狱改造处副处长、狱政管理一处处长,2004年升任刑务部部长。据《财经》记者了解,王争鸣与俞金宝等四名上海市监狱系统官员,曾受命组成“特别小组”,负责周正毅服刑期间的种种特殊安排。■

    本刊记者杨海鹏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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