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0日,《新民晚报》发表“境外烟草巨头是对华走私幕后主使 英美烟草中国公司否认”一文(
http://www.xmnext.com/news/article.php?articleid=43571)。其中一些重要信息,系抄袭自本刊2006年7月18日的网络版作品“研究报告称英美烟草公司涉嫌纵容和控制对华香烟走私”一文(
http://caijing.hexun.com/text.aspx?ID=1736909),且抄袭的数据内容与其自行引用的数据之间无法正确对应。
《新民晚报》此举侵害了本刊著作权,本刊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特此公告。
《财经》编辑部
200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