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外电7月12日消息,中国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近日召开会议,听取了集团公司事故调查组关于今年年初以来3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分决定。
这三次事故分别是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仁寿县富加输气站管道爆炸事故、罗家2井井漏事故和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火灾事故。
在7月8日的会议上,中石油集团对四川石油管理局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4名局级领导干部作出处分决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责成四川石油管理局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关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火灾事故,待甘肃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后,另行处理。■